粤潮院〔2018〕15号
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学院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2018年清明节的放假时间为4月4日—7日,共4天。其中4月8日(周日)补4月4日(周三)的课, 4月8日各单位照常上班,学生照常上课。
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工作安排。
特此通知。
潮汕职业技术学院
2018年3月15日